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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调查取证;夫妻双方谈话录音是不是能作为起诉离婚证据

更新时间:2025-11-03   点击:6
杭州市调查取证;夫妻双方谈话录音是不是能作为起诉离婚证据

一、夫妻双方谈话录音是不是能作为起诉离婚证据


打离婚官司录音可以算证据。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离怎么才能成功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离的,要求离婚的一方需要搜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果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则法院调解无效就会判决离婚: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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