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您好,欢迎来到 东莞鸿仕达侦探社

咨询热线 全国服务热线: 153-6155-5415

东莞鸿仕达侦探社

东莞鸿仕达侦探社
当前位置:首页 >

东莞侦探事务所:起诉离婚房产如何析产

更新时间:2025-03-24   点击:28
东莞侦探事务所:起诉离婚房产如何析产

一、起诉离婚房产如何析产


在进行诉讼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特别是房屋析产往往需要综合多重因素来予以判断和处理。


若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金额购买该房屋,那么基于公平原则,可以推断出其所有权应由双方平均享有;然而,倘若其中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


付了大部分购房款,或者由于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出现离婚事宜,在此种情形下,法院具备自由裁量权,有可能对某些权利予以适度加持或削减。

在此情况下,如果房产为一方婚前购置,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及其产生的增值部分,则另一方依法对此享有所得权益。


二、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分


关于起诉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1.首先需明确住房购买时间,如在婚姻缔结前购置,则属于购房者的个人婚前财产,配偶方无权享有。


反之,若在缔结婚姻后购得房产,纵使仅有其中一人之名,亦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应予以平等分割。


2.若房屋系在婚后购置,即便登记在一人名下,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应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配。


3.然而,无论房屋系婚前抑或是婚后购买,只要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了房贷还款责任(无论另一方是否有经济收入或实际参与还款),那么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其增值部分,都应由夫妻双方平均分享。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房产问题如何妥善处置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那么在面临离婚之时通常情况下会进行平均分配。


其次,若房屋属于一方于婚前单独所有,又不存在任何特别约定的话,此种情形离婚时将不能对此房产进行分割。


最后但并非最次,同样是在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在婚前购置且婚后共同承担贷款义务的房地产类资产,其处置权可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微信同号; 153-6155-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