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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私家调查;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给子女,能撤销吗?

更新时间:2025-05-26   点击:17

如果按照赠与的规则,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是有任意撤销权的,但离婚协议不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将财产给子女的条款不是单纯的赠与,不能任意撤销。

离婚纠纷中,双方对大额财产尤其是房产的分割难以达成一致时,折中的办法经常是将房产给子女。但是离婚后,经常出现一方拒绝履行协议的情形,理由就是他要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这部分条款。对此,最高院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有明确规定,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给子女的财产,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必须履行,任何一方都无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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