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您好,欢迎来到 东莞鸿仕达侦探社

咨询热线 全国服务热线:153-6155-5415

东莞鸿仕达侦探社

东莞鸿仕达侦探社
当前位置:首页 >

东莞侦探调查: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

更新时间:2025-06-01   点击:9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


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例如,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分割;而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夫妻离婚债务在法律上如何划分


夫妻离婚时债务划分需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方面,依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


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方面,一方婚前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承担。


需注意保留债务相关证据,以便准确划分。


三、夫妻离婚债务在法律上如何分担


夫妻离婚时债务分担需区分债务性质。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若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明确了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之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财产分割完成后,如果涉及房产过户等情况,需要了解具体的手续和流程,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还有,如果一方对财产分割结果存在异议,想要申请重新分割,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条件和程序。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微信同号; 153-6155-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