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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侦探公司;男女双方结婚收彩礼算什么违法?

更新时间:2025-10-14   点击:3

一、男女双方结婚收彩礼算什么违法?


结婚女方收彩礼不一定违法,具体是否违法,与收取的彩礼数额是否被认定为是利用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有关。


以下情形下,收彩礼属于违法行为: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彩礼收取后需要将彩礼返还的情形?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哪些财产不能算作为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的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四、彩礼性质认定的考量因素是什么?


(一)该地是否有给付彩礼的习俗


有给付彩礼的习俗,是认定彩礼的前提。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财物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的风俗习惯。如果一方按当地风俗给付另一方的财物,一般应认定为“按习俗给付彩礼”。


(二)给付时的目的是否为缔结婚姻


社会生活中,男方婚前给付女方财物的情形比较普遍,但就其给付财物时的直接目的而言,则大有不同。如果男方给付财物时的直接目的与婚姻无关,则不应认定为彩礼。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


(三)给付财物的价值大小


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实物,包括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如果男方婚前给付的仅是数额较小的“见面礼”、“过节礼”,或者价值较小的饰物、衣物等,一般均不宜认定为彩礼。至于应当达到多大的数额或者多高的价值,可以结合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男方自身经济条件等综合酌情确定。


综上所述,彩礼是作为民间习俗而存在的,法律并没有禁止结婚不能支付彩礼。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彩礼的支付金额不得过高,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借由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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