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侦探调查:女子出轨被离婚,女子想嫁出轨对象,出轨对象:绝对不可能 [2024-12-02]
数年前,一篇题为《出轨的沉重代价》的文章引起广泛关注,文中深刻剖析了出轨行为对家庭造成的深远伤害。一旦婚姻的誓约被背叛,受害方往往会感受到深刻的欺骗与伤痛,这不仅可能导致夫妻关系的疏远,严重时甚至会造成婚姻的破裂。而婚姻的瓦解,往往意味着个体可能失去朋友与社会的支持,最终陷入孤独的境地。
文章进一步指出,我们的社会崇尚正直与忠诚,出轨者往往难以获得社会的宽恕。他们可能会面临道德的谴责,失去他人的尊重与信任,进而深陷自责与内疚的泥沼,难以自拔。这种自我无法原谅的痛苦,无疑是一种沉重的精神负担。
文章总结道:原则上,我们每个人都应珍视自己的婚姻,坚决抵制出轨行为。婚姻是神圣的承诺与责任,需要我们用心去呵护与经营。面对婚姻中的问题,我们应积极应对,而非逃避或背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健康、稳定与幸福的家庭生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出轨事件仍时有发生,其后果往往令人唏嘘不已。
在陕西某地,就发生了一起令人扼腕的出轨事件。37岁的黄某经营着一家小药店,因业务需要,她经常与当地一家医药公司的经理陆某打交道。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逐渐熟络,并最终发展出了不正当关系。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黄某的出轨行为最终被丈夫发现。由于丈夫极为看重面子,他毅然决然地与黄某离了婚。面对这一后果,黄某并未反省自身,反而将责任推给了出轨对象陆某,认为他也应该与妻子离婚,与自己结婚。
然而,陆某并未如黄某所愿。他深知家庭的重要性,坚决不愿为了黄某而抛弃自己的妻子。据知情人透露,黄某曾多次到陆某的办公室逼迫他离婚,甚至导致陆某一个多月不敢来公司上班。
2023年12月19日,陆某因公司盘库需要而现身,不料黄某也尾随而至。她紧紧抓住陆某,要求他必须与妻子离婚并与自己结婚,否则就不让他离开公司。在众人的围观下,陆某被逼得无路可退,终于说出了一句狠心的话:“绝对不可能!我们俩只是玩玩而已,你别当真。我从来没有给过你任何承诺,现在也不会给你。我是绝对不会为了你而离婚娶你的。”
听到这句话后,黄某情绪失控,试图攻击陆某,但在众人的劝阻下,两人最终一前一后进入了办公室,后续的情况便不得而知了。
- 东莞市私家侦探调查;起诉第三者案件中,如何应对法官的提问? [2024-11-15]
婚内出轨,是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不稳定的一个社会毒瘤。既影响了夫妻感情和家庭稳定,又损害了夫妻财产合法权益。
对于努力维系家庭的一方来说,配偶发生这种破坏婚姻忠诚的行为,是难以接受的。进而双方避免不了无休止的争吵和谩骂,两人逐渐出现难以修复的伤疤,家庭关系越来越糟糕。而第三者却独善其身,远离矛盾的中心点,在一旁冷眼观戏,不断在侵蚀着他们的夫妻财产。当原配醒悟,不能坐以待毙,便拿起法律武器武装自己,追回第三者侵蚀的财产。
那么,庭审上,法官会怎么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怎么预判法官的提问呢?
这类案件,争议焦点一般有二:
1、双方是否存在婚外情关系?
针对这个问题,法官主要认定原告提供证明婚外情材料证据是否充分。
相关证据有:亲密合照、暧昧的聊天记录、饱含爱意的转账记录(例“520、1314”)、保证书等等,只要上述证据充分,法院基本都会认定存在婚外情事实。
2、第三者接受的款项有多少?是否应当全部返还?
这个问题上,要考虑出轨方和第三者之间互转的金额逆差有多少,还必须要求是指向性明确的转账,对于共同消费,吃喝玩乐等难以证明系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开销,这种消费法院一般不计算在返还财产内。
具体来说,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会重点提问那些问题呢?
01.原配与出轨方有没有签订过相关夫妻财产协议,相互约定过夫妻共同财产?
在中国,双方结婚财产就是共有的,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没有采取书面的方式特别约定夫妻财产形式,那么财产就是共有的。共有财产下,夫或妻对该财产都享有知情权和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对于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又非家庭生活使用,那么就会涉及到无权处分的问题。
对于维系婚外情的开支,就可以算在无权处分的范畴,另一方有权主张无效赠与。
02.出轨方与第三者有无存在合作、投资、借贷、买卖等交易往来?
如出轨方与第三者没有这些交易往来的行为发生时,那么两者间互相转账的行为就可以推断是在维系双方婚外情而产生的,婚外情行为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原配有权予以主张返还。
03.原配是在什么时间发现婚外情行为?两者婚外情的时间线索?
法官主要询问出轨方和第三者,需要了解他们从何时认识,何时确定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有无发生性行为,原配又是在何时发现配偶存在婚外情行为的,对法官了解案情有很大的作用。
每个人都应保有基本的道德底线,不得随意践踏婚姻,也不得随意破坏别人的婚姻。原配是受法律保护的,出轨方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最终只会得不偿失,落得人财两空,成为过街老鼠。
- 一男子举报儿媳与发改委干部发生婚外情:双方均被处分 [2024-11-07]
女方被老公发现出轨,曾写下保证书
11月5日,朱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其子小朱与儿媳韩某都是90后,相识于校园,相恋多年,于2017年步入婚姻殿堂。后来,韩某进入盐城市中医院工作,小朱也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外人眼中,小两口工作不错,生活也很幸福。2020年,小孙子出生更是为这个家庭增添了不少欢乐。产假结束后,韩某曾被借调至盐城市发改委工作一段时间,后又前往其他部门。2023年8月,小两口突然闹离婚,韩某离家在外居住,并态度坚决要离婚,他找来双方亲属劝说,也无济于事。
朱先生称,当年8月底,小朱在一次跟随韩某去居住地时,发现了她和盐城市发改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处长宋某线上热聊,以“老公、老婆”相称,拿过手机一查,更是发现了二人出轨、开房的证据,以及发生关系的现场录音等。后来韩某也承认与宋某发生了婚外情,并写下保证书悔过。
朱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双方在聊天中出现了“老婆”“抱抱”等词,并有提及发生关系的内容。朱先生提供的保证书则显示,韩某自述与小朱结婚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且沟通不畅。2023年初回老家后,又发生了一系列不愉快,心情一直抑郁难解。当年4月初,因偶然机会与宋某取得联系,在情感苦闷时期经常倾诉并得到安慰,因此发展为情感的寄托。6月下旬,因工作变动和压力增大,加上自己家庭内部矛盾积攒无法化解,两人联系聊天频次变得密切。8月初,因家里矛盾再次升级,于生日当天突破底线,后在8月底再次开房。
保证书中还写道:“我为我的出轨行为给小朱造成难以承受的伤害感到后悔,并致以诚挚的歉意,也为我不道德的行为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感到十分懊悔。”文中还承诺:“希望小朱能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今后我会一心回归家庭,孝敬公婆,尊重夫妻感情,认真教育孩子,把自己的小家庭日子过好……”
婆家人曾多方举报,不满处理结果
朱先生向记者介绍,念及孙子还小,一旦父母感情生变,对其成长不利,他们选择原谅韩某,对方也承诺“人回家心也回家”。但是,没多久韩某再次离家,家中的宁静被彻底打破。因儿媳曾任盐城市中医院团委副书记,发现其出轨后,他曾找到医院和盐城市发改委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今年3月,他们突然收到法院的通知,才知道女方已经起诉离婚,并提出了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要求。今年4月,他选择在网上曝光此事。
据朱先生所述,举报后,相关部门曾口头告知,宋某会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但他对此有异议,当场提出了不同意见,希望查明事实,依纪依规从重从严处罚,但至今未收到令人满意的明确答复,现在也联系不上韩某。
朱先生表示,因为韩某和宋某的婚外情,原本和谐的家庭已变得糟糕不已,儿子小朱情绪大受影响,老伴也突发脑溢血卧床,更可怜的是小孙子尚年幼,要因父母婚变而平添曲折。
11月5日,根据朱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大皖新闻记者多次联系韩某、宋某,但均无人应答。多方回应:涉事双方均已被处分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10月24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一则试用任职通知显示,宋某任盐城市发改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能源规划处)处长。记者就此咨询了盐城市发改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记者又先后联系了盐城市发改委办公室和人事处,但工作人员均未正面回应。
记者转而联系了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方回应称,已按程序当面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韩某所在的盐城市中医院相关负责人则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此事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市领导也已知晓,相关部门一直在跟踪处理。朱先生举报后,市纪委介入处置,目前都已按程序进行了处理。对于韩某,医院也已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团委副书记的职务已经被免去,同时调离原工作岗位。据其所知,宋某也已处理,同样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调离原岗位,都是依法依规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韩某和丈夫的离婚官司已于11月4日开庭,围绕家产分割,双方可能存在一些矛盾,相关部门也在协调处理。
- 东莞市出轨调查:婚后公婆出钱买房,要是离婚怎么分 [2024-10-28]
一、婚后公婆出钱买房,要是离婚怎么分
在子女缔结婚姻礼俗之前,父母亲或其他亲属出于善意而赠予或是为其置备了住房,如果这个行为并未通过特别明确的书面方式来确认清楚,那么此种赠与行为应当被视为单独针对他们各自所生子女的无私馈赠。所以,这类房屋或经济支持都应属于他们各自的儿子或女儿个人所有,并不包含在离婚资产分配的计算范围内。
然而,当子女们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如果此类赠予房源或者是出资依然没有经过特别的文字清楚确认,那么这一赠与就应被认为是同时赠与给丈夫和妻子二人的,作为他们两人的共有财物,自然在离婚资产分配的环节中也应该被进行明确的划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婚后公婆出首付贷款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后由公婆支付首付款以及进行房贷还款的房产,是否构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问题,其判断依据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公公婆婆对此事的真实意图。如果他们以书面形式或直接告知您及您的配偶这处房产的真正意向——即作为礼品馈赠给两位新人共同拥有,例如签订一份赠予合同等,那么毫无疑问,此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若公婆明确表示这处房产仅赠予给某一方,如儿子或儿媳单独所有,则该房产便不能被认定为夫妇共有的资产。
其次,倘若在您与丈夫结婚后,是由贵夫妇二人共同承担银行的房贷本金和利息,那么这种情况下,这处房产便可被默认为双方共有的财产。
然而,若贷款事宜均由您的丈夫独自负责偿还,并且公婆曾特意声明该房屋仅赠
予男方独立享有,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这处房产很有可能会被视作男方独自拥有。
最后,财产归属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应当由您与丈夫共同商定。您们可以通过签订一份协议来确定这处房产的实际使用权。如果自结婚之日之前或之后,贵夫妇二人已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明确了这处房产的归属权,那么自然应执行协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东莞市调查取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不公证是否有效 [2024-10-28]
一、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不公证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是否有效与是否进行公证无关,该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当事人自愿签订、协议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即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但经过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定金协议不是房主签的是否有效
定
金协议不是房主签的协议不一定有效。如果代签的人经过了房主授权,拥有代理权的,则签订的定金协议是有效的;
如果代签的人没有代理权,则签订的协议的效力待定,如果事后经过房主追认,则签订的定金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被房主追认的,则签订的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协议书只签字没公证是否有效
协议书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是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均有效。
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发生效力,当事人可选择是否公
证,公证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双方明确约定公证生效。
公证只是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证明。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东菀市侦探事务所: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有哪些 [2024-10-21]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1、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
方应给予相当于该生产资料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5、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有哪些
离婚时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可以进行分割的。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当归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能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
1.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东莞市婚内出轨调查公司;老公出轨了,婚姻还能有救吗? [2024-10-21]
从出轨走向回归,大多人都会经历3个阶段:反应期、挣扎期和重建期。第一部分、反应期:设置暂停键
反应期说的是我们在遇到出轨这种重大的事情,往往情绪会经历巨大的震荡。
每一次遇到遭遇出轨危机的学员时,从他们的语气、讲述中,我都能深深感受到,身边那个最信任、最亲密、最依赖的人,竟然背叛自己,让我们信任的世界完全崩塌,深陷在情绪漩涡里,卷走了所有的理智,生活的一切都被打乱。
这种强烈的痛苦,会让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沉浸在3大情绪中:
愤怒、恐惧和哀伤。
其中最容易出现的情绪是愤怒,而愤怒往往会激发我们的攻击欲。
我的一个男性学员,被老婆发现自己出轨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是想拯救这段婚姻,他想去解释,想去承诺。
但是老婆这个时候却发疯了,摔了手边所有能摔的东西,还破口大骂,最后冲上来给了他两巴掌。
当时,他就吓懵了,他说:“我老婆是个特别冷静温柔的人,那么多年过来了,我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反应。”
他觉得特别内疚,男人会因为内疚想要去补偿,可是这个时候,女人往往容易被愤怒的情绪所挟持,去指责、去辱骂、去闹。
他说:“那个时候,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往我心脏上钉钉子。”
过度的内疚让人没有力气去补偿,反而让人想要逃离,很多出轨方这个时候往往就退缩了。
对于被出轨方来说,愤怒虽然是一种保护自己、发泄情绪的方式,但不加控制地激烈表达,指责对方的一切,以破坏性的方式去处理对方,只会让你们之间的战火不断升级,将还有机会修复的感情推向真正的深渊。
所以,对待愤怒,你要学会暂停。
有一个心理学中常用的暂停愤怒的方法,叫“暂停键”。
你可以在自己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设置暂停键,然后养成习惯。
比如说拍一下腿是暂停,或者拍一下手是暂等。这个暂停键平时就要训练,然后在你愤怒或者意识到自己即将愤怒的时候,去按下这个暂停键,
第二部分、挣扎期:学会冷处理
老公开始退缩的时候,很多女人就开始从狂怒中冷静下来了。
为什么?因为在老公远离她的时候,她的情绪中,恐惧占了主流。
不同的女人,面对出轨,会有不同的恐惧。也许是恐惧失去对方,恐惧孩子受到影响,恐惧未来找不到更好的伴侣,恐惧舒适圈被打破的未知感。
如果说愤怒会让我们不受控制地攻击,那么恐惧就会让我们急切地想要挽留,而这个时候很多人就开始不断地去讨好对方。
这种做法会带来后果?
就是老公想回归的时候,你做出的是把他“推开”的动作,而当他想走了,你又要把他“拉回来”,这样只会让老公觉得你反复无常、底线很低、没有框架感,进而对你更加冷漠和敷衍。
那么挣扎,是怎么回事呢?
对于男方来说,他在分手后所经历的思想动态是:“刚开始被发现时充满内疚,想要回归和弥补,会小心翼翼道歉、陪伴老婆,也会答应老婆提出的一些补偿,但压力还是很大,因为老婆还会经常和他吵,翻来覆去,不管他做什么都于事无补,就会觉得这个坎可能过不去了,既然如此,那倒不如离婚吧。”
而女方是怎样的心理呢:“他犯了这么大的错误,我已经很容忍他了,尽量让自己回归平静,但心灵的创伤不是说好就好的,我忍不住反复咀嚼这些情绪,控制不住自己想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心,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怀疑,然后就忍不住对他发火。”
在双方这样的心理状态下,他们都会经历怎样的挣扎呢?
被出轨的一方,是愤怒与恐惧的挣扎,当她感觉到老公的疏离,出于失去对方的恐惧,就想要挽留;但当老公开始回归,一旦感觉到安全一些,愤怒又回来了,又开始指责对方。
而对于出轨的一方来说,你的挣扎会让他觉得自己像被放在悬崖边上,被踹一脚,然后又被拉回来。他被这样反复抽打,也会怀疑这段关系还能不能修补。同时对于第三者,出轨方也在挣扎,不可能说断就断。
两个人就像走在一根钢丝上,一不小心就会跌进万丈深渊,对于修复感情的信心,也会越来越低。
最后,受不了这种长期的挣扎,就觉得,到此为止吧,离了就轻松了。
面对交替而来的愤怒和恐惧,如何才能度过挣扎期呢?
就是冷处理,可以暂时不做决定,不做选择,不去回应,而不是一下子出去战斗。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第一、当你处于情绪上头的时候,你很难做出理智的决定,到底哪种决定是对你有利的,往往你会倾向于先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再说,而情绪往往让现状变得更糟糕,让很多事情覆水难收。所以,没想好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就先安静下来。
·第二、人际关系往往是框架的博弈,当你冷静的时候,对方其实就慌了,他丝毫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反倒会因为捉摸不透你而在心理上处于下风。
·第三、利用躲起来的这段时间,向外寻求帮助,去成长自己、强大自己。找朋友、找律师,如果你经济条件允许,最好找专业的情感咨询师,陪伴你走过这段特殊的时期,去借助外界的力量,辅助自己成长。
- 东莞市婚内出轨调查;精神出轨和肉体出轨,哪个更严重?更不被接受? [2024-10-21]
那把这一句话换个意思来说 ,你的夫君是皇帝,你知道你的夫君只爱你 ,但是他不得不为了他的皇位,为了稳固朝堂而去宠幸别的妃子 ,即使你知道他是爱你的,但是他也会和别的妃子在床上做你们曾经做过的事情 ,甚至跟别的妃子有孩子,所以你能接受吗 ,请不要带入你是那个朝代的人 ,你就把自己想象成你是穿越过去的 ,在你的潜意识中,你就只能接受一夫一妻 ,所以到底是精神还是肉体?更难让人接受呢 肉体的话属于是身体上的洁癖 ,能看得到的洁癖 ,精神的话呢属于是生理洁癖,心理上的洁癖 ,所以在我看来 ,但凡无论他是心理还是生理,这个人都是扎透了的 ,毕竟皇上还可以找个理由 ,但是作为现在21世纪的人 ,我觉得他没有理由进行出轨 ,如果你遇到了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这种人,必定是烂炸了的 ,再话说回来了,就算他是肉体出轨,你也很难保证,日复一日,他会不会精神肉体双重出轨.
- 东莞出轨调查公司;妻子如何面对丈夫的背叛? [2024-10-15]
首先,我们来说说那些面对丈夫的背叛,哭过闹过后归于平静。选择了再给对方一次机会,相信他会改正。
这种选择可能你考虑的家庭情况,双方父母都年迈了;可能是考虑到孩子,孩子还小,还离不开母亲;可能你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情况,你全职在家,没有经济收入。不管是那种考虑都没有对错之分,都是你当时情况下经过各种权衡之后给自己最优选择。
这种选择你会特别内耗自己,他跟兄弟去喝酒半夜还没回家,你就会胡思乱想,他是不是又去找那个女的了。
你的神经总是紧绷的。他在跟你再呆在一起时,看手机次数久了,你会想他是不是又在撩骚那个女人,即使你们每天都呆在一起,你对他也充满了不信任。他感受到了你这种不信任,他会觉得委屈,觉得你疑神疑鬼,反而变成了你的问题。
你们中间一直有一个无法拔除的“刺”,不动不疼,但是一旦有事情拨动了那根刺,那就是钻心刺骨的疼。再一次让你回想起丈夫的背叛,你要再一次慢慢修复自己。
夜深人静之后,你的丈夫呼呼大睡,而你再黑夜中默默舔舐自己的伤口,流泪到天明。
然后,我们再聊聊选择离婚各奔东西的选择。
你要考虑孩子,孩子你要不要,或者说需不需要和对方争抚养权(如果没有孩子,或者你不打算带孩子)这种就略过。
你还要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离婚之后你也是要继续生活的,所以经济能力就很重要了。你要自己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有了经济来源你才有底气。
如果对方经济条件好,你不要说那些钱不是你挣的,你净身出户。虽然他的那些钱不是你挣的,但是你帮他打理好家里让他没有后顾之忧的去挣钱,这就是你在这段婚姻的价值。
咱们反过来想,如果男方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 你认为他会大放豪言:这些欠账跟你没关系吗?
这两种处理方式不是非此即彼,也可以同时选择。相信你当下的选择就是对你的最优选择。
- 东莞侦探调查取证;离婚后能够要求分割婚前财产吗 [2024-10-15]
一、离婚后能够要求分割婚前财产吗
离婚后是不能够要求分割婚前财产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双方只能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女方提离婚还能够分到财产吗
财产分割与夫妻哪一方提离婚没有关系。分割原则如下:
1、离婚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离婚时,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侵害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哪些财产能够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能够进行分割: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能够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能够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东莞市私家调查;婚姻出现危机,智慧女性如何高位挽救自己的婚姻 [2024-10-11]
一个聪明的女人,要懂得用技巧和方法来经营自己的婚姻,不断在认知的迭代中“翻新”自己,让自己在婚姻中一次又一次被重新爱上,成为那个被对方重视和呵护的人。
有一句话说得好:相爱容易相守难。我相信大部分夫妻当初能够走入婚姻,一定是因为感情到位,认定对方都是自己想要相守一生的人。但为什么几年之后,你们就从海誓山盟走向了相看两厌?
多少人一直觉得只要足够爱,就一定能白头到老,但真正走入婚姻才发现,很多事情并不是只有爱就可以的。
两个人朝夕相处,几十年的时间总是会发生大大小小的摩擦,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面对同样的婚姻问题,不同的人采取的应对方式也不同,所以她们得到的结果也不同。
有些人可以很好地解决难题,顺利度过分歧与摩擦,感情越来越坚固。而有些人却被困其中,让婚姻逐步走向失败。
在现实生活中,前者往往是极少数,而后者才是大多数。这是因为婚姻经营是一项非常考验个人能力的事情,需要你具备很好的经营长期关系的能力——长期亲密关系一定是需要用心经营的。
只有具备成熟的情感状态,你才有能力主动去赢取幸福,否则,不会游泳,换一个泳池你依旧不会。
如果你现在正在经历婚姻危机,痛苦不堪,迷茫无措,那么,这也许正是你蜕变成长的最好时机。
什么样的女人能够及时挽救婚姻,重获幸福?
知道对方的核心需要,并且有能力、有方法满足对方的核心需要,同时知道引导对方如何满足在自己,这样的女人,才有能力获得长久的幸福。
- 东莞市婚姻调查;女人出轨了男人还会再碰嘛? [2024-10-11]
女人出轨分两种:
1、走肾出轨!
就是婚姻里夫妻生活欲求不满,老公那方面不能满足老婆,于是老婆婚外找补,老婆在婚外并没有动情。
2、走心出轨!
女人因为爱慕第三人,从而跟人出轨了,这时候女人的内心就会开始排斥丈夫,她的心就会跟着第三者走!
走心出轨,这种情况下,女人是会生理上排斥原配老公的!
这种情况她,就算发生关系,她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或者说,在发生关系的时候,她会在脑海里幻想,这是她的情人在弄她,否则她会非常抗拒!
女人的感情,绝大多数是排他的,她们只愿意接纳一人!
当女人没爱的时候,她们的反应,远远比男人反应强烈,会出现肌肉僵硬的情况!
这种情况,当事人其实从她的表情和身体反应就可以看的出来的!
至于男人还碰不碰,这就得看当时男人的心理!
如果当时男人压抑很久了,生理反应强烈,肯定可以用!
如果当时男人存在一种报-复心理,他也会用,而且变着花样狠狠地用!
如果当事男人看得开,想想女人不用白不用,以后就是别人的女人了,那就多用用!
如果当事男人能力并不强,身边替代人员几乎没有,那几乎会当宝,因为不用就没有用的了!
如果当事男人能力强,身边美女成群,这样的女人,他们几乎不会再用了!
万事都是辩证地看,没有一种心理可以概括全部的情况!
但我不建议女人出轨!
社会对女人出轨真心不友好!
想想女人出轨,压力到底有多大?
1、老公这一关不好过!
2、对方老婆这关不好过!
3、自己父母儿女亲人那里抬不起头!
4、社会舆论不友好!
5、一旦被曝光,会被社死!
6、女人自己也会因为各种压力而内耗!
- 东莞市调查取证;婚内房产公证如果有贷款该谁还 [2024-10-07]
一、婚内房产公证如果有贷款该谁还
当夫妻关系延续期间内,倘若任何一位婚姻当事人以单独名义负荷购房之债务,那么此套房屋的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负债自然需要由夫妇双方共同负担。
然而,若两位伴侣的情感基础出现裂痕导致离婚的结果,那么即便在此种情况之下,该项负债亦应由原夫妻两人共同负责,共同偿还。不过,若夫妻俩能就如何分摊该笔负债达成协议,并经法律程序认可,那么由某一当事人自愿独自承担所有债务也是可能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一方在婚前租赁且婚后利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尽管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必须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内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程序,具体操作步骤为:
首先,夫妻双方向房产管理机构提交身份证件、房产所有权证书、户口簿以及结婚证书以获取过户许可;
其次,他们需填写并递交过户确权审批表格等待审核批准;
最后,按照相关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一定的工本费用后,即可完成所有权变更手续。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变动,无需缴纳税款。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房地产权益在转让或变更时,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依据其要求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有一方未经配偶同意而以其自身名义购置房产并因此产生的银行抵押贷款债务,原则上双方作为配偶理应对此共同承担。然而在发生离异情况之时,对于该项债务也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除非双方在此之前已经达成了其他的协议或规定。另外,如果在结婚前某一方租赁了房屋,而在婚后则使用共同财产进行了购买,并且该房屋所有权仅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况应该被视为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 东莞市婚姻调查;婚前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 [2024-10-07]
一、婚前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
在结婚之前购买房产是否划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判断:
1. 假设房屋是由某一方在婚前租赁下来,然后在婚后通过共同财产进行购买,同时,该房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也已经在某一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应该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2. 如果相关当事人在结婚之前,父母为他们双方购置房产出资了款项,依据法律规定,对于这类出资,我们应该视之为对他们子女个体的赠与行为,然而,若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告知这笔出资是赠送给他们夫妇两个人的,则应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
3. 再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同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偿还贷款。
在此种情况下,该房地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登记在首期支付方的名下,若是在离婚之时,基于社会公平公正原则,此项不动产将交由双方协商分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财产什么时候算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多久都不会算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
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东莞市调查公司 [2024-10-07]
一、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农村地区,当夫妇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关于财产分配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基于双方协商的结果来分割家庭财产;
其次,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需提交给当地法庭,经由专业法官进行判决裁定。在此过程中,必须公正保障女方以及子女的合法利益,同时也要照拂到那些并无过错的一方。但在这两种情况下,处理财产问题都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第一,不损害财产的实际价值和使用价值;
第二,在处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各方的权益。
具体来说,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若其中一方将其用于与他人合作经营,那么他所获得的入伙财产可以归为己有,而另一方则
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金;
此外,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以分配给具备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而得到这些生产资料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农村离异女性户口制度是什么
若您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则需由户主或女性持有离婚协议书和户口簿原件前往户口所在地区划辖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户口迁出申请;而在当地有户口迁入需求的户主或女性,仅需提供新的栖息地的户口簿并递交迁入申请即可。反之,若您采取了法院判定离婚或侦探调解离婚的途径,此时需在向原户口所在地提出户口迁出申请的时候,同时附带已生效的裁判文书或调停书作为证明文件。